第三十三章、我爱读书!
既然潘龙肯赚“小钱”,那班力特老板自然不会拦着他。不仅不会,他还帮潘龙介绍了几个工作。 第一个工作来自于住在旅馆楼上的作家盎歇,这个矮人虽然是个牧师,有些实力,但其实却相当的孱头。在距离这里不远的路上,他让一个食人魔给打劫了。有趣是,那食人魔没有杀死他,而是只抢走了他的腰带。 “简直让人无法相信!”潘龙找他了解任务详情的时候,这个矮人吹胡子瞪眼睛地大吼,“他竟然对我写的书毫无兴趣,而只想要我的腰带!太过分了!” “相比被打劫,你更加愤怒的是,那食人魔对你写的书毫无兴趣?”潘龙饶有兴趣地问。 “当然!写作是我的生命!他竟然否定了我的作品,这仅次于要杀死我啊!” “那么……你希望我怎么办?”潘龙问,“把你的腰带抢回来?” “当然!最好还要狠狠地教训它!让它知道看不起一个作家,是何等严重的错误!”矮人大叫,“我会付你一笔钱的,双倍于它脑袋的价钱,100金币!” 潘龙想了一会儿,问:“如果我能够做得更多呢?” 矮人疑惑地看着他:“什么意思?” “比方说,如果我能够把它抓来,让它当众承认错过了一本伟大的著作,并且诚恳地阅读你的作品并感动到流泪……你能够多给我一些报酬吗?” 矮人用看智障的眼神看着他:“食人魔不识字。” “唉?那你为什么要生气?它不识字,要抢你的书也没用啊。”潘龙觉得自己有点无法理解这矮人的思维方式。 矮人用更加看智障的眼神看着他:“它识字不识字,跟我生气不生气,有什么关系?” 潘龙闭上了嘴巴,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弄错了什么。 等他来到楼下,看到正和酒客们相谈甚欢的班力特老板,他觉得,自己应该没弄错。 “老板。”他凑到班力特身边,低声问,“你那个同胞——就是被抢了腰带的那个。他的脑子是不是……” 班力特秒懂了他的意思,给了他一个很含蓄的笑容:“潘,你知道,盎歇他是个牧师。” “牧师怎么了?” “牧师呢,只需要感知神就行,他们不需要思考太复杂的事情。” 潘龙仰面看天,默默无语。 (我特么简直在冒傻气!) 他决定不急着去完成那个没有脑子的混账矮人的任务,而是回一趟昨天夜里大战的树林。 那里也许还有可以打扫一下的东西。 问班力特老板借了一个很大的背包,他赶回了树林。 遗憾的是,之前战斗的痕迹虽然还能找到一些,但那些可以被拿走的战利品却已经都没了——大概无非是地精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把它们都给拿走了。 树林里面,只有那辆空荡荡的马车还停在路上。 他思考了很长时间,最后自己充当驮马,把那辆马车拉到了友善之臂旅馆。 “你觉得我是应该卖掉这辆车呢?还是应该买一匹马?”他问。 班力特老板回答:“这种轻型马车不值钱,你想要买的话,15个金币左右就可以买辆新的。而买一匹马需要75金币,你还要买不少豆子,给马在路上吃。” 潘龙愣了一下:“这辆车不值钱?” “当然,值钱的是四轮马车,双轮的不值钱。” “大小差很多吗?” “不仅仅是大小的问题,制造难度也不同。这个我也不是很懂,但价格我是知道的。四轮马车一般一辆车加上两匹马,需要250金币左右。而这种双轮车,你如果买一匹稍稍好点的马,比方说一百金币左右的,让人家送一辆车都可以。” 潘龙叹了口气:“这么说,我这么辛苦把它拖回来,就只赚了15金币?” 班力特给他泼了盆冷水:“正确地说没有15金币,因为如果你要把它卖给我的话,我最多只能出5个金币。” 潘龙被这诚恳的话气乐了:“那我还不如买匹马算了!反正我也需要马车!” “对啊,我也是这么想的。”班力特笑了,“我这里正好有几匹矮马,虽然样子不够威武,但是用来拉车肯定足够了,而且它们还不挑饲料,一般吃草就可以了。有兴趣吗?一匹只要35金币,附赠全套马具。” 潘龙沉默了一下,问:“老板,你是信仰财富女神的吗?” “不,我和我老婆都信仰知识之神。” “那你真是入错行了!” 虽然这样批评,但潘龙最终还是买了一匹矮种马,那匹又矮又壮其貌不扬的灰马,连同一套马具,再加上两袋豆子,以及一张短弓和五袋箭,还有一顶帐篷,一些干粮、水袋之类,再加上一套有些旧的开锁套装,总共一百金币。 正好是两颗食人魔的脑袋。 “总觉得我这笔生意做得有点亏。”潘龙坐在车夫的位置上,看着车厢里面几个装着旅行必需品的箱子,不由得有些嘀咕。 “我明明是来冒险和赚钱的,为什么似乎变成了商人?” “如果你想要经商的话当然也可以。”班力特微笑着说,“不过我们这边没什么出产,你可能要到那西凯去采购铁矿石,然后卖到博德之门去,利润挺高的。” 潘龙无奈地叹了口气,赶着马车,离开了旅馆。 两天之后,他又回到了旅馆,车子上堆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说,还有一只被粗绳子捆得跟粽子一样,被打得鼻青脸肿的食人魔。 整个友善之臂的人都被惊动了,大家纷纷赶来围观这个活捉了食人魔的年轻冒险者,潘龙则满脸疲倦地请大家帮忙把那个脑子不大好使的矮人牧师给叫出来。 “盎歇牧师。”当写作牧师读作作家的矮人出现在他面前之后,他说,“就像之前约定的,我把抢了你腰带的家伙抓来了,现在你可以拿你的书给他读,我保证他会认真阅读的。” “不可能!”矮人嘟囔,“食人魔根本不识字。” “试试又没损失。”酒客们纷纷怂恿他,“试试看啊!” 于是盎歇拿出一本书,递给了潘龙。 潘龙解开了食人魔身上的绳子,这食人魔倒也没逃跑,而是老老实实地接过那本书,认真阅读起来。 一个臭烘烘的食人魔竟然会读书?!这一幕震惊了所有人,这里的人们很多都是知识之神的信徒,尤其是班力特老板的妻子加拉娜,更是一位牧师。当她看到愚蠢野蛮的食人魔竟然也会读书的时候,激动得流下了眼泪。 过了一会儿,食人魔放下书,深情地说:“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我想要把它带走,经常阅读,将来留给我的子孙当传家宝!” “当然可以!”盎歇兴奋得浑身发抖,这个矮人感觉自己已经到达了人生的巅峰,纵观古今,那么多伟大的作家,有谁能够写出连食人魔都为之感动的作品来? 没有!除了他之外,一个人都没有! 如果不是身体太胖肚子太肥,他觉得自己简直可以用双脚打着拍子飞起来了! “今天我请客!”他大吼,“把麦酒都拿出来,给所有人都满上,让我们好好庆祝,为文学艺术的伟大成就而狂欢吧!” 当然,他并没有忘记从潘龙这里拿走那条花了大价钱买的魔法腰带,也没有忘了向潘龙付钱。 两百金币! 当所有人都进去庆祝之后,潘龙笑着拍了拍食人魔的脑袋。 “看到没有,读书还是很有用处的。”他说,“你的脑袋只值五十,可你会读书的话,这件事本身就值两百。” 食人魔畏畏缩缩地看着他,发出了他也听不懂的声音。 那是巨人语,食人魔都使用这种语言。 “闭嘴!”潘龙重重地拍了它一下,“你敢把戏演砸了,我就把你的脑袋拧下来去换赏金!” 食人魔缩了缩头,将身体团成一团,蜷缩在车厢里,并且把绳子放在自己的身上,装出被捆住的模样。 潘龙这才满意地笑了,赶着马车,又把它带到了远离旅馆的地方。 “按规矩,我是应该一刀砍死你的。”虽然明知道对方听不懂,他还是不急不慢地说,“但是呢,你的表现很好,完全符合了我的要求。所以按照约定,我饶你一命。” 食人魔从他的脸上看到了善意,露出了欣喜之色。 “但是我要警告你,如果被我发现你有伤人的行为,或者是被别的冒险者遇到,你依然会死。”潘龙冷冷地说,“你是怪物,我们是冒险者,在你能够学会我们的语言,和我们正常交流之前,没有谁会对你手下留情。” “最后,带着你侥幸捡回来的小命离开吧,最好永远都别回到文明社会的疆域里面来!” 食人魔远远地走了,带着盎歇的那本书。 潘龙坐在马车上,注视着它一路走远,最终消失不见,点点头,赶车离开。 “食人魔读书?”他自嘲地笑了,“这货连通用语都不会说,读个屁的书!” 那食人魔不过是被他这几天抡起拳头硬逼着学了几句话而已,实际上,它甚至连这几句话是什么意思都不明白。 如果将来它还会遇到别的人类,希望到时候它不会一边说着“这本书写得太好了”之类的话,一边跟那些人类大打出手。 那样的场面,一定会很滑稽…… 【你完成了一场前所未有的骗局,你的阵营向着混乱中立的方向偏移了一些。】 【冥冥之中,你感觉到某个伟大的存在对你饶有兴趣。】 潘龙默默关闭了日志,不去理睬上面的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