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巡街
一顿午餐的时间,苏阳对新的世界,有了大致的认识。 不知道为什么,走出餐厅后,苏阳眼前的世界都不一样了。他知道了很多人的秘密,而这些秘密,他也不会告诉别人。 就让人们继续不知情且幸福的生活着吧,包括他的父母。 走回公司,李国强又给了苏阳一套功法,让他先练着。这小子不用愁吸纳灵气,大部分的功法他都可以直接练,可让人眼红了。 要知道,功法和功法之间,差别可大了,有些耗费极少量的灵气,都可以产生一定的力量,这适合大部分的人; 而有些功法,需要用到大量的灵气,很多人一辈子都吸纳不了那么多,也只能望而兴叹。 相对来说,苏阳的选择性大了很多。 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第一天觉醒时,杀三阶大妖;第二天上午开眼窍,下午又去学别的功法的。 从来没有。 现在刘国强让他学的,是一个名叫“疾云步”的功法。 这是个练脚力的功法,熟练到一定程度后,脚步能如疾云飞行一般,速度飞快,气势强大,能给对手心理上的震慑,好处很多。 与人类练习跑步一样,这个除了有技巧之外,还需要相当大的体能支撑,于觉醒者们而言,就需要更多的灵气。 反正他灵气充足到爆体嘛,适合练这个。 另外,李国强还有一个猜想,虽然几百年来从没有听说过灵气爆体的事情,书里也没有这方面的记载,但他还是认为,苏阳可能需要先锻体。 这近二千年来,尤其是近几百年来,灵气含量是越来越低,人能吸纳的灵气也越来越少,人类的体质,也渐渐适应了这样的环境。 而苏阳是个特例,他的体质灵气充沛,稍微再吸纳一些,浑身就疼痛难忍——这有可能是体质跟不上灵气的缘故。 上古中古时期,人类修炼首先讲求锻体,加强了体质后,再顺便吸纳充足的灵气,于是便屡有成神飞升的消息传出。 反推一下,如果那个年代的人,仗着灵气充沛而随意吸纳,岂不是很容易爆体而亡? 锻体是大事,苏阳在学更多的功法之前,一定要先加强这个。 没有一个好的体能,再多功法于他来说,都是空中楼阁。 偏偏他这一整间屋子的秘笈,但锻体方面的却没什么提及——主要是时代变了,本身就是灵气稀薄的年代,人们日常锻炼的体质,足以配合所吸纳的灵气来修炼了,根本没有额外练习的必要。 所谓用进废退嘛,没什么用的秘笈,早八百年就自然被淘汰了。 李国强只能找些相对利于锻体的秘笈,来让苏阳修炼。 一般大量的运动,可以提高普通人的体质,而“疾云步”这类的功法,练习时需要耗费大量的体力,想当然对锻体有一定的作用。 这是李国强的猜想,如果这个思路对苏阳的体质有帮助的话,将会是提升他修为最快的办法。 不过,这些理论上的东西,他不大喜欢解释——解释了也没人喜欢听。反正就挑了出来,让苏阳照着练就对了。 苏阳倒是没什么意见,他还挺喜欢这种功法的。 等他练好了,第一个好处就是能保命,遇到打不过的,可以先跑。 他虽然速度和敏捷度已经很不错了,但那只是针对普通人而言,昨晚那只蝙蝠妖袭击他的时候,他不是就没跑掉? 如果他当时的速度够快,就不会有后来的危险了。 所以,逃跑是个很重要的求生技巧,一定要学会。 李国强倒没有反对他,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固守死板的上司,自然也不会要求下属们视死如归,慷慨就义。 谁的命都是父母给的,能活着就尽量活着,犯不着为了一次任务而死。 这些话,把苏阳听得一愣一愣的——视死如归?以后他要执行这样的任务?还为任务而死? 可是看看他的前辈同事们,一个个嬉笑怒骂、无忧无虑的样子,哪像是要慷慨就义的任务的样子? 这个老李,一定是在吓唬自己! 苏阳想通了这点,神色淡定自若,一点也不发怵。 李国强继续吓唬他:“这可不绝对啊,你看看缉毒警、火警们,要不要执行视死如归的任务?” 苏阳说道:“我们又不是他们那些职业!” 李国强只是淡淡一笑。 说归说,苏阳却越发觉得自己这“疾云步”要快点练好才行。真有什么情况,打不过的,撒腿就跑。 任务什么的,他暂时还没想那么多,但他个人总是会遇到点什么的,有备无患嘛!要是下次又遇到了脑子不清楚、想袭击自己的妖怪呢? 为了自己的小命,这个也得快点学好。 功法不难,难在需要大量的练习,首先苏阳还不太适应自己的灵气呢。 第七家政公司的后面,有一大块空地,面积非常大,这里是他的场地,苏阳一边跑着,一边想,这个地儿的房价是多少钱来着? 这个区不是羊城最繁华的,但也是闹市区,是不可能低于三万的单价了。 这么大的占地面积,就给他们公司的人修炼功法用,真是奢侈。旁边外人还看不进来,估计也有结界。 所以说,这就是入群的好处啊,真是让苏阳的安全感爆棚。 这里是觉醒者们的大本营,哪个妖脑子进水了才会跑到这里袭击他。 “疾云步”主要是在一般跑步的基础上,增加了很多技巧性的东西,比如呼吸和换气的方式、抬腿技巧等等,这些都是秘笈上记载,需要配合着大量灵气的消耗。 苏阳跑了一阵,感觉还挺有收获的,他的速度与灵巧性都能明显感到提升。 当然,体能的消耗也挺大的,这让他有点筋疲力尽的感觉,但是这种大量运动过后的通体舒泰的感觉,却是别的代替不了的。 偶尔休息的时候闭目养神,能看到自己的金色混沌世界里,小金一如既往的自由自在的在里面畅游。 虽然金色混沌世界里啥都没有,但是它就是乐此不疲的四处晃荡。 等苏阳进来看它的时候,它就疾速飞过来,水灵灵的大眼睛滴溜溜的看着他,金色的瞳仁闪着光芒。 其实,小金长得还真是挺可爱的,除了会“pia”的一口朝人的帅脸上吐口水外。 苏阳觉得自己养了只小宠物,还不用铲屎,不用喂食,不用担心扔在家里没人管,不会拆家,还会卖萌,颜值也高,真是完美。 想他年纪轻轻就养起了宠物,真是人生赢家。 晚饭的时候,苏阳是在公司食堂里吃的,听蔡金贵多次形容公司食堂好吃,份量足,还有肉,他也想尝尝了,至少可以和他们学校比较一下。 再加上,李国强问了他,晚上有没有兴趣跟着前辈同事们出去逛逛,看看他们的工作内容,也就是巡街,苏阳答应了,而这个同事也在食堂吃饭,所以一会儿可以提前先熟络熟络。 苏阳对这个问题,还是很感兴趣的,毕竟昨晚那只蝙蝠妖是怎么袭击的他,他还是想弄清楚。 他昨天被袭击的地方,就在离他们学校门口不远,蝙蝠妖很嚣张啊!所以听说有人巡街,他也想跟着看看。 眼前辈同事一起,安全方面也不要紧,他只是跟着去看看,不对劲就撒丫跑,嗯,这句是跟北方人学的。 食堂装修得一般,倒是很干净,味道方面就见仁见智了,但油水真的足,肉都是大块的,食材很真实,也很新鲜。 不过,来吃的人确实不多,稀稀拉拉坐着几个人,但蔡金贵是必到的。 今晚周胭脂也破天荒来食堂吃了,有人打趣她:“周美女,今天吹的什么风啊?怎么把你给吹来了?” 周胭脂一脸的痛苦无奈:“姐的工资都花完了,不吃食堂吃什么?唉,我真是命苦,红颜那个薄命啊!要是有人请我吃顿饭就好了。” “走,你的贵哥哥不请你吃晚饭,我请你,好不好?”又是白天那个猥琐的声音。 “滚一边去。”周胭脂不客气的回答。 稀稀拉拉的人,响起了稀稀拉拉的笑声。 今晚带苏阳巡街的同事,也是个女的,白天没参加过他的迎新仪式,所以没有见过。 形象方面嘛,比起妖娆妩媚的周胭脂就差了不少,主要是她不化妆,素颜,衣服裤子都不太搭,长头发且有点乱。 其实她底子挺好的,皮肤白皙,五官端正,只要认真化个妆,再穿时尚些,估计不比那些网红美女差。 不知道她跟周胭脂站在一起的话,会不会有心理压力。 但是啊,她人虽然不太出众,脾气倒是不小。 苏阳端着餐盘坐她旁边,然后主动对她打了个招呼:“嗨,我叫苏阳,今天新来的……” 那人头也不抬的回一句:“食不言!” 把苏阳噎了个够呛。 但她也不是针对苏阳是新来的,对别人也一样。 比如她随身还带着一只宠物鸟,她吃饭的时候,她旁边摆着一个鸟食盒,鸟在吃里面的虫——那盘活虫估计是在某宝上买的,分量挺足,都在那蠕动着。 连苏阳这个男的,都看得一阵鸡皮疙瘩。 于是周胭脂一脸嫌弃的说道:“王小恬,大家都在吃饭呢,你这恶心不恶心啊?你那鸟拿别处去喂不行啊?” 王小恬依旧头也不抬:“怎么,你有意见啊?它是我的搭档,也是我的同事,跟着我出生入死,难道它没有资格进食堂吃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