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办妥了
田志高和田志远商讨去Y省的当儿,隔着一条巷子的张福家院里,张爸教金牛下象棋,孟桃没事干,在菜地里玩。 这院子大,原先的主人开辟出几垄菜地,张爸张妈也拿点菜种子给撒上,绿芽是长出来了,却不均匀,有的地方拥挤,有的地方稀稀拉拉。 孟桃拿根竹片细心地给菜苗松土,干完两垄地,张弟都放学回来了,嚷嚷着肚子好饿,孟桃就洗手开始做饭,等到晚饭做好,听见铁皮门被拉开,一看是张福骑着三轮车进来。 “都办妥了!野猪肉、鹿肉装在竹筐里,放进小仓库,鹿茸、鹿筋、鹿鞭这些留在甘师傅那里再处理一下泡酒,这个酒得明晚上才能泡制好,封坛之后放进小仓库。” 张福对孟桃说完,又问道:“小仓库很牢靠,野猪肉、鹿肉放里面倒是不怕被老鼠什么的咬吃,但这天气暖和,怕坏掉,那就太可惜了!甘师傅说这肉多好啊,特别是鹿肉,可难得了,金贵着呢。” 孟桃说:“没事的,最多今晚到明天早晨,老板会派车过来运走。” “那就好了。” 张福转身掀开盖在三轮车上的一块黑色油毛毡,露出小半筐新鲜野猪肉和鹿肉,笑嘻嘻道: “鹿肉和野猪肉各留了十五斤,甘师傅每样留五斤做酬劳,另外他说还要泡制好的酒,鹿茸酒、鹿筋酒各要二斤。” “行,给他。你家也应该留两坛,不过我觉得,你爸和你妈看到酒,肯定会想分送给亲戚,这种酒很珍贵的,你最好看着点,不要让他们送太多。” “我知道我知道!甘师傅说过的:这种酒比金子还贵,能留存一辈子不坏……我自己保管,谁也别想动!” 张福一听他可以留两坛鹿茸、鹿筋酒,顿时乐开了花,立刻做保证绝不准送人。 开玩笑么,这种酒送人?那等于送人金子。甘师傅可说了:他以前也弄过不少鹿茸、鹿筋,就从没见过这次这样好的,包括上次的虎骨、虎筋酒,闻着都有股异香,简直是人间极品! 这样的酒封存个一年两年或者更久些,等到开坛饮用的时候,每天一小口,有病治病,没病延年益寿,即便七老八十也能健壮如少年! 这哪是酒?简直是仙丹啊,张福又不傻,这么好的东西还不当金子一样深藏起来。 孟桃心里暗道那位甘师傅倒是真识货,这些泡酒的鹿茸、虎骨都是放在空间里浸润灵气许久才拿出来,当然非同一般,确实可称为贵比金子。 张福又道:“我们分到的这些鹿肉和野猪肉,等我妈明天来做成熏肉干,这样能留久些,你和金牛带一半回去吃。” 孟桃说:“我和金牛不要,我们家里很多熏肉,要吃很久才吃完。这两天住你家,每天吃点新鲜鹿肉就行,你们也尽量趁新鲜多吃,就算做肉干也尽快吃完,留久了没有滋补作用了。” 这些肉蕴含了空间灵气,自然是越快吃掉越好,对身体有利。 张福觉得她说得有道理,答应着,把肉搬到厨房,孟桃每样肉割了一块下来,切成薄片直接下锅,简简单单的烹制方法,只加了点盐和姜片,就十分鲜香美味,大家纷纷抢着吃,张妈那锅排骨汤都放靠后了。 吃饱喝足,张福想先送张爸和张弟回被服厂里的家,然后回来,和桃花、金牛一起去电影院看电影。 张弟一听说等会他哥和桃花姐、金牛哥要去电影院看电影,立刻不干了,吵着闹着也要看电影,今晚不回厂里的家,要住新院屋! 张福追着揍张弟,张爸心疼小儿子,说道:“行了行了,不回就不回吧,金牛和桃花今天来,大家都高兴,那我们今晚就住这边。” 张福看老爹一眼:“你俩不回,我妈又上夜班,我姑和叔他们看着我们家不亮灯,再跑过去看还不开门,明天问起来,你怎么回答,怎么解释?” “有什么好解释的?瞒得了初一瞒不过十五,咱买了这院子,也没偷没抢,就跟他们说实话得了!” “我三叔急着找房子结婚呢,在这节骨眼上你说实话?我反正是不会让三叔在这院里办喜事娶媳妇,三叔怎么怨恨我们就不用说了,大姑和二叔肯定也要借着这个闹起来,怪你不讲兄弟情份——过年那会,他们跟咱家借钱你不给,现在又有钱买大院子了……” 张福提到借钱的事,张爸脸色沉了沉,哼声道:“我那时才刚出院回家,都没跟谁哭穷,他们倒有脸找我借钱?我也得有才行啊。随他们去吧,爱怎么说怎么说,这么多年了,我讲不讲兄弟情份,老天看得见!我对得起我爹娘,对得起良心就行! 我会跟他们说清楚,你是我大儿子,到结婚成家的年纪了,你妈这些年攒了点钱,又借到你舅爷家一些,才买下这院屋专门给你结婚用的,谁都别惦记,惦记也没用!这屋写着你的名字,我当爹的能跟着住就不错了,做不了主。” 张福听他爸这么说,就不作声了。 隐瞒买院子的事,主要就是担心他爸顾念兄弟情,硬要把这院子给三叔结婚用,既然他爸想通了,那没必要隐瞒了。 父子俩论说家务事不避着孟桃和金牛,两人不想听都不行,只好当个木偶人坐旁边听着,不插嘴不说话。 张爸不看电影,留在家看门,张福骑三轮车带着孟桃、金牛和张弟,出发去电影院,一车人嘻嘻哈哈笑笑闹闹,就像一家子的兄弟姐妹。 张福特意拐了个弯,往后巷走,要路过田家那垮了围墙的破院子,让孟桃看看,确认是不是临水村的极品一家。 离挺远的,张弟就指着说:“看,就是那家,天天吵架打架的。” 孟桃“嘘”了一声,让他先不要作声。 三轮车通过狭窄的巷道,右边是别人家砖砌的围墙,左边是用几根木头胡乱架起的栅栏,从屋里透出的电灯光,照见在院子里走动的女人,剪着齐耳短发,穿件灰色罩衣,那走路的姿势,不用看正面孟桃也知道,这就是王水凤。 所以真的是那个田家,他们把名声搞臭,在临水村呆不下去,就跑到县城落户来了? 呵呵,倒也有本事,总比前世的孟桃花强,孟桃花被坏掉名声之后,却不会离开,也没人带她离开,她顶着沉重的屈辱,在村子里直到死。 只是不知道田家人能否如愿,可以一直呆在城里,再也不用回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