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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书友们提到的几个问题

    回应书友们提到的几个问题

    先声明,只是聊感慨,没有任何针对。

    书友抨击最多的,莫过于吴争不够狠辣、决绝。

    说有了队伍,干嘛不造反自立,还要去舔人家屁股,不够爽。

    我想说的是,天下人多了去了,人家知道吴争是谁?

    造反最需要的是声势,简单地说,号召力,这是最需要时间的玩意,穿越者有吗?

    退一步说,造反成了,让谁去替吴争治理天下?

    人力终有尽时,皇帝天天出宫传道、解惑,这,真得不现实。

    而身边人才积累,人才培养、人才忠诚的汲取,这又是个需要耗费时间的玩意。

    好吧,一切都可以用金手指来搞定。

    可这让我想起了我女儿,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学生。

    她跑来跟我说,她当上班长了。

    我和她妈妈都很高兴,我当时还说,“闺女,你给爹长脸了,这可是正连级干部,放在古时,妥妥的从八品哪。”

    过了几天,女儿跑来忧郁地说,“爸爸,同学们都不听我的。”

    我就问了,“为啥呀?”

    “他们都听两个副班长的。”

    “可你正班长啊,是不是你这次语文考试成绩退步了,他们考得比你好啊?”

    “不是。我还是第一。”

    “那为啥呀?”

    “一个副班长是女的,她家里特有钱,平日里总给同学们分礼物,我……我也吃过不少。还有一个副班长是男的,他和男同学说,咱不听女班长的,结果男同学都听他的。”

    我想了很久,真的想了很久,可最后我放弃了。

    我对女儿说,“对不起,闺女,无论是钱还是你的性别,爸爸都帮不了你。”

    举这个例子,不是想去讨论教育。

    我只是想说,皇帝也有本难念的经。

    金口玉言、出口成宪,这只是美好的幻想,事实上,许多皇帝、许多时候都是朝令夕改,不断在自己打自己脸。

    他不得不改,因为,如果不改,旨意出不了宫门。

    有人会说,天子一怒,血流飘杵。杀了不就成了?

    杀人有用吗?如果真有用,鬼子早占了我泱泱华夏了。

    可事实上,许多时候皇帝未必能杀、敢杀。

    皇帝自己不是无双吕布,不能以一敌百、千、万。

    他杀人需要借助别人之手。

    这个别人,也不是机器人,或者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他是人,是人就有亲朋好友。

    他,能听你的?只听你一个人的?

    忠诚,从来只是相对的。

    而且善变,善变到早上还誓死效忠,夜幕将临时,却是给你背后一刀。

    人心是复杂的,一边敲着键盘,高呼惩治腐败,还我清明世道。

    可真让他去当官,主牧一方,怕是贪得比谁都厉害,腐得比谁都快。

    好吧,说说别的。

    书友说,明朝文人很烂,明朝的武人也烂,于是明朝亡了。

    复明做什么?还不如自立,开天辟地嘛。

    好吧,这就牵扯到了我写这本小说的目的。

    这有些让我汗颜了,写小说还有目的,屁个目的,赚稿费才是目的。

    可成绩不好,却坚持下来的目的,真为了仅仅月六百的全勤吗?

    相信书友们,都不会认同。

    这样说起来,那就是真有目的了。

    传道解惑、拍案惊奇、当头棒喝……呵呵,这是在做梦了。

    不至于,真不至于。

    其实简单得很,就是无聊闲得慌,甜腻味了,来点不同的苦涩呗。

    仅此而已。

    绿茶苦涩难掩清香,臭豆腐臭名远播,可趋之者众。

    虐人,也可自虐。

    不可否认,自虐有时也是一种情趣、一种麻醉,一种……泄。

    百人有百人的口味。

    追逐潮流是一种生活方式,可不代表着人人都必须去追逐时尚。

    小说想必也一样。

    我想不一样,不是标新立异的不一样,不一样也是一种活着的态度。

    人云亦云,我,真的不喜欢,这就是我活着的态度。

    我想着要一种不一样的东西,来阐述我心里想说的话。

    譬如成功、譬如忠诚、譬如好与坏、善与恶,再譬如书友对作者的抨击和认同。

    我不知道,书友们看我的书,在看不下去放弃之后,再去看符合潮流的小说时,会不会突然生出一种感觉来,那就是咂巴一下嘴巴,想品尝一下苦涩的滋味。

    或者是在对酒当歌之时,突然想起有人在自虐。

    自虐是痛苦的,可痛苦不也是人还活着的一种情感正常存在的另一面吗?

    好吧,我承认,这是一种奢侈。

    用无数时间和精力堆积起来的一堆垃圾般的奢侈。

    可这祸害到广大书友了吗?

    想来是不会的。

    那就让我一个人沉浸在这堆垃圾般的奢侈中吧,因为我是真喜欢。

    或许偶尔也会有象我这样的同龄人喜欢,那就是同道了。

    还有书友提起,如今风向,不适合写这种“破坏民族团结”类型的。

    这,我真不敢苟同。

    这让我想起了星驰同学一部电影中的一句台词,“你用前朝的剑,斩今朝的官”。

    用今日的法律、道德、理念去框古时的人、言、行为,这是不是有些可笑?

    明、清时,满、汉是敌人,知道什么叫敌人吗,亲爱的朋友,是你死我活,杀对方不需要理由。

    这和不能拿着今日的重婚罪去干涉古人的三妻四妾一样。

    如果有个穿越者真这么做了,我不知道当时官府会怎么处理,但我肯定知道,他被扭送官府之前,一定已经满地在找牙了。

    好吧……好吧,我必须得承认……我卡文了。

    实在想拿头撞墙,可怕痛。

    没有办法,就上来和书友们闲侃几句。

    仅搏一乐,请别当真。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