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六章亚瑟王
穿着赤红色华袍的枢机主教谦卑地向帝国的新皇弯腰,并从身旁教士托着的红色天鹅绒铺垫的托盘中,取出缀满宝玉铭文的皇冠。 他吟诵着赞歌与赐福词,宣布亚瑟加冕为皇帝在法理与教理上的合法性。 并义正言辞地指出任何不臣之人皆可以叛逆罪论处,并将上奏教皇,让他处以革除教籍的惩罚。 革除教籍在这个年代是极为可怕的惩罚,意味着你与你的领地都将被称为异端势力,任何封建大领主都可以号召一场针对你进行的十字军圣战。 在地球历史上,伊丽莎白女王支持清教,迫害天主教徒,就被教皇革除了教籍,并被宣布为异端,纵横四海的西班牙无敌舰队就是一场针对英国异端的“十字军”。 所以在这个教权与皇权不分伯仲的年代,枢机主教的加冕是必然而然的,而非一场单纯的作秀。 而且“拔出石中剑者即为王”,这是帝国第一任皇帝订下的法规,且经历了教会的公证,但毕竟年代久远,许多人不知道这一点,或者只把它当传说来看。 教会因此便要重新证明这一点。 冗长的仪式并未让这个披着大红色披风的金甲骑士感到任何不耐烦,他挺拔的身姿仿佛上帝的宠儿,一言一行间展现出完美的骑士风度,让人望之肃然。 亚瑟,或者说是亚瑟王,他凝视着喧嚣的贵族与骑士们,威严而又平和的眸子扫过任何人的身上时,他们都会有受宠若惊的惊讶,仿佛他记得每一个无论是否无关轻重的人。 就在这一刻,枢机大主教即将把王冠戴到亚瑟的头顶上时,他突然夺过了主教手中的王冠,露出温和的笑容。 枢机大主教一怔,小声道:“陛下,请把皇冠还给我,我要为您加冕了。” 亚瑟王摇了摇头:“不辛苦冕下了。” 他自顾自地将王冠戴到了自己的头顶,扫视着一片哗然的贵族,骑士与平民们,他的嘴角溢出了一丝充满自信的微笑。 他突然振臂一挥,高呼道:“诸位子民,帝国的柱石与根基,今日,我亚瑟·潘德拉贡在此承诺,帝国必将在我的手中回归统一。” “正义必胜!” 景从者云集,皆涨红了脸,山呼“正义必胜”,浑然不顾枢机主教那陡然间变得惨白的面孔,他意识到了这位新的帝国皇帝,再也不是以往那个年幼可欺的旧王了。 那些着精良板甲,是圣骑士团的高层人物的圆桌骑士们,激动地望着他们的领袖,振臂高呼,狂热到了极致,所有人的心情都很振奋,无论是平民还是贵族。 唯有一人仍旧淡然。 坐在树梢上的小女巫压低了如同帆船般的魔法帽的帽檐,只露出一张红润如同樱桃一般的小嘴,噙起淡淡的微笑:“正义必胜?” 她忍不住小声讥诮道:“能够战胜邪恶的,可从来都不是什么正义啊……而是更强的力量。” “比如我的火焰。” 她合上了厚实的魔法书,轻推了下鼻梁上的眼镜。 在她那娇小的身体中,梅林法师那近乎于神灵般强大的魔力在缓缓流淌着。 “幸运如你,得到了我的帮助,那么,正义自然战无不胜。” 她的名字叫作安琪拉,一个拥有天使之名的女巫。 仪式进行到了尾声。 亚瑟王环顾着周围狂热的人群,他拔出了藏在“阿瓦隆(Avalon)”剑鞘中的骑士剑。 “帝国即将在我的手中重新踏上辉煌的道路,无论是萨拉森人还是那些叛逆,都将在神圣的铁蹄下化作尘埃。” 璀璨辉煌的胜利与誓约之剑照亮了每个人的面孔,所有人都对亚瑟王的许诺深信不疑,这其中甚至包括那年幼的先皇,或许他出于年幼无知,不知道自己被虢夺的权柄意味着什么,但天命皇者的人格魅力仍旧可见一斑。 ...... 勇士之地的所有领土都处于帝国皇帝名义下的统治范围。 这其中甚至包括那些被王公贵族认为是骑在马背上,浑身上下充满了羊粪味与暴发户气息的斯拉夫贵族,他们今天同样来到了大教堂前,向皇帝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帝国皇帝威望最高的时候,他只要振臂一呼,就能如同期东方世界的周天子那样,召集来数百诸侯领主的的大军,组成十万名骑士,数十万仆从军组成的无敌之师。 然而现如今,衰败的帝国还忠于皇帝的骑士,加起来还不到一万,正值春秋鼎盛,还富有战斗力的年轻骑士,顶多六千出头。 不过这也不算少了,拉上他们的扈从,立刻就是一支规模数万的铁骑洪流,直接凿穿数十万大军都不成问题,这就是西方大陆引以为豪的骑士战术。 简单粗暴,却行之有效。 而接下来,亚瑟面临的第一战,就是与贵族同盟间的战争。 虽说勇士之地的版图远比不上更广袤的东方世界,但若这里一统,东方诸国中,恐怕除了大唐以外,再也没有能在领土与国力之上与其一较高下的国家了。 ...... 长安城,东市 一驾马车停在了摩肩接踵的人群中,提着裙摆的少女急匆匆下了马车,望着那背负剑匣的孑然背影,迫不及待地挥手叫道。 “小哥哥!” 李白扭头看了一眼,好像不认识,应该不是在叫他把?于是继续在摊位上闲逛,挑选合适的礼物,他打算出了城门就直接御剑飞到老丈人家。 他总感觉这老头好像不是特别情愿把宝贝女儿嫁给他,这次,他说什么也要把这件事给定下来,而国人又讲究个礼尚往来,登门拜访要是空着手去,明显不合适。 “小哥哥!” 又是一声甜甜腻腻,仿佛浸透了蜜糖的呼唤。 弹幕简直要爆炸了,这声音居然能这么撩人。 李白回过头,皱眉道:“我们认识?” 小姑娘脸上的期待瞬间垮了一半。 “小哥哥,妾身名叫李玉淑,那次多亏了小哥哥把妾身从阴阳家的坏人手里救出来啊。” 李白恍然道:“原来是李小娘。” 李白的反应很淡然,这是……那个抱住自己大腿,死活不撒手,结果说怪来了,立刻就躲一边的那个尚书家的大小姐?他又忍不住想起前些日子碰上那个王东升和陈五所说的话。 所以,这小妞喜欢自己? ...... 李白被封为县公的事,在极短的时间内,便传遍了整个勋贵圈子,有喜有忧,但总体来讲,喜要多得多。 因为头顶悬着的达摩克里斯之剑没了。 勋贵阶层虽然不是铁板一块,但既然你加入了,就必须要遵守其中约定俗成的规矩,而动不动就拔剑杀人,明显不符合这一规矩。 担心即将迎来清算,曾密谋刺杀过李白的勋贵们松了一口气,他们认为,这是天子与李白之间的相互妥协,结果自然是好的。 因为自从李白证实了有人仙境界后,他们便意识到了自己绝无可能招惹得起这等人物,能和解再好不过了。 也有脑袋拎不清的,换句话说就是头比较铁的,认为他们高贵的贵族行列里混进了一头臭虫,扬言羞于与此人为伍……结果没几个人理他,没看见人家当初被砍了满门,嫁到别人家的儿媳都一句质疑都不敢说吗? 在这个世界,只有强者才能打破规则。 而很显然,李白就是强者。 这句话怎么这么中二的说,有点像反派人物了……